上杭县医院告患者及家属书
9790次浏览 发布时间:2021-01-22 作者:
尊敬的患者及家属:
根据近期全国疫情形势及福建省疫情防控要求,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,切实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,维护医院正常诊疗秩序,杜绝因患者及家属聚集引发的交叉感染风险,请所有来院人员主动配合做好如下工作:
一、 门诊就诊须知
(一)我院实行入口通行管控措施,进入预检分诊时,请您出示八闽健康码以备查验,全程正确佩戴口罩,配合体温检测及新冠肺炎相关流行病学史询问,未佩戴口罩者不得入院。发热患者由预检分诊工作人员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。
(二)发热门诊就诊患者须主动配合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、血常规等相关筛查,可疑患者按要求留观。
(三)请主动报告有无发热、咳嗽、咽痛、腹泻等临床症状,近期有无新冠肺炎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旅居史、冷链环节及相关风险人员密切接触史等。
(四)就诊期间,按照地面标识要求,候诊、检查、取药时须保持1米以上间距,一医一患一诊室,避免人员聚集。
(五)咳嗽、打喷嚏时请用纸巾或用前臂遮挡住口鼻,并勤洗手。
(六)在院区内请您非必要情况不要摘下口罩,使用后的口罩扔在黄色垃圾桶里,不要随意丢弃。触摸公共物品后请及时洗手。
(七)河北省等中高风险地区来杭的就诊患者须做核酸检测,并对此类患者实行门诊留观管理,只有核酸检测阴性时,方可进入下一步就医流程。核酸检测结果未出,患者在此期间不得离开医疗机构。
二、 住院患者、陪护、探视,外卖、快递人员须知
(一)住院患者凭核酸检测阴性到病房入住,急诊住院患者在核酸检测结果未报告前收住过渡病房,核酸检测阴性后转至普通病房。
(二)我院严格落实陪护管理规定,住院期间,如果病情较重或生活不能自理,允许有1人陪伴,但应相对固定,配合核酸检测,按要求办理陪护证,陪护人员出入院区必须出示“陪护证”和有效身份证件。原则上不允许更换陪护人员(确需增加或更换陪护人员,必须经主管医生同意、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办理陪护证方可陪护);疫情防控期间谢绝探视。
(三)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每隔 15 天进行一次新冠核酸检测,住院患者出院前需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。
(四)所有陪护人员在院期间必须佩戴口罩,做好手卫生及个人防护,不得在医院其他区域随意走动或逗留,不窜病室、不聚众。
(五)请探视、陪护人员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,遵从工作人员指导,配合维持良好的医疗环境和秩序。
(六)快递、外卖一律放在门诊和急诊科门口的指定点存放,由购买者到指定地点自取。
(七)请新入院患者配合采集咽拭子进行核酸检测工作。
防控疫情人人有责,为确保您及家属的安全,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,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!祝您和家人身体健康!
上杭县医院
2021年1月11日